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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危险化学品事故频发的原因(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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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第一,企业安全管理松懈。我国污染种类日益复杂,涉及单位越来越广泛,危险化学品随意堆存、管护不严、运输不当等都可能引发环境事故。相当一部分中小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,安全规章形同虚设,违章指挥、违章作业情况比较严重,有的甚至不具备安全资质,非法生产经营。高邮市腾华气体设备了解到对危险化学品缺少专业化的处理能力,很多就贮存在厂内,采取临时的简易防雨、防扬散措施。一些关闭、破产企业遗留的原料、废品、废弃物长期得不到安全处置,也未对污染的有毒土壤进行修复,环境风险越积越高。

    第二,应急防范工作滞后。一些地方政府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缺乏统一规划,应急预案针对性不强,操作性较差,有的甚至没有预案。有的省市和企业尽管制定了预案,但没有经过实战演习,消防、医疗救护力量不足、培训不够。高邮市腾华气体设备了解到由于缺少应对突发事件的经验,有的事故发生后处置不当,在救援中出现次生、衍生环境灾害,扩大了污染危害。

    第三,环境执法监管不到位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涉及的部门较多,大多数部门是从控制事故的角度进行管理,没有充分考虑事故引发的污染问题如何预防和处置。环境污染问题只能在事故发生后,由环保部门采取应急治理措施,尽可能减轻事故造成的污染危害,而不能根据事先掌握的化学品流向采取预防措施,更不能从“源头”控制污染事故的发生。危险化学品监管的基础性工作比较薄弱。高邮市腾华气体设备了解到化学品分析测试、生物监测、风险评价、信息收集交换和污染事故防范应急能力等技术力量严重不足;化学品分析测试实验室体系、化学品风险管理专家系统、全国化学品信息网等危险化学品管理基础硬件设施不健全。此外,执法能力薄弱,执法手段简单;地方执法不严,违法不究现象也比较突出。

    第四,缺少与群众的互动沟通。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和涉危企业对环境安全问题宣传不够,群众对环境污染事故危害的基本知识了解很少,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较差。高邮市腾华气体设备觉得各级应急预案中缺少危机公关的内容,信息发布不及时,不能让群众及时了解真象,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,容易引起逃亡、恐慌甚至群体性事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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